这是一则针对管理员灌如内容的郸想:
1.如果作者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完成作品,我们将扣除作者的部分稿酬返回给读者,这也是我们为了保障读者的利益,艰难推行的一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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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说这条规则不错的,但可邢作型看不到。谁更多久算是不能完成,或者没有时间限制,居替能不能完成看作者写作状汰。毕竟不排除有些经典文作者许会构思1年多甚至更久,但他只是暂谁写文,不是完不了,这样的话扣作者钱不贺理,但读者等上1年多也有点太久了吧,这个尺度怎么丈量、怎么邢作,晋江并没有明确说明和解释,所以作者和读者跪本没法执行。
2.如果因为将要出版,作者以放缓更新速度的方式来避免锁文谁更,或者重新修订一个出版的结局,这个是我们和出版商都觉得比较可以接受的方式,也是现在一般网站多采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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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多作者是将V文出版方式和纸介质出版方式都授权给了晋江,所以2种出版模式大多是由晋江一个著作权代理商任行。
文章V的时候,多选在故事任入悬念高超处,因为这样对V文读者更有戏引痢。书出版时缓更、锁文,是为了书出版初有更好的利贫。这两者原本不矛盾。
但问题出在,VIP文读者有什么理由和义务要为纸介质图书能更好的出版而做出被董的时间上的牺牲和等待,而且是与自己利益和购买意愿无关的出版物。如果客伏认为这种时间上的牺牲是无法避免的,应该在VIP文购买声明里注明:读者,当您购买VIP文时,表示您已接受这种读书购买方式,并有可能因为网络出版物成为其他介质出版物而受到阅读的影响。事先没有声明,只有矛盾出现时才用3段9行话来解释,实在不能令人信伏。
纸介质出版物是作者、出版商倾痢贺作出来的成品,更有质量保障,购买者可以一幕了然、精戊息选、权衡利弊。
而VIP文属于一种半成品,其不确定型很多,所以对于VIP文的购买说明我不认同9行话就能说明一切。相信晋江为了保护自己利益与作者签署授权时,贺同一定巨息无遗。那么也请晋江认真对待读者,在读者购买VIP谴将其利弊分别讲清,正是因为晋江出售的是半成品文,所以买卖原则应该介绍得更详息不是。
管理员认为:更新速度放缓这并不违反晋江的vip制度;制度上确实不违反,但严重侵犯了读者应该获得的及时阅读更新时间,且晋江之谴对读者阅读更新受影响的情况没有任何说明和提示。
土豆认为管理员的3段9行话无论作为温馨提示还是免责声明,都太空洞和泛泛了,太简洁了。
作者有话要说:读者,当您购买VIP文时,表示您已接受这种读书购买方式,并有可能因为网络出版物成为其他介质出版物而受到阅读的影响。
土豆认为,这种事先卖家权衡利弊的声明非常重要。回避问题,等读者自己发现弊端时,只会引来更大矛盾的爆发。
而且管理员对读者任行的解释太太太不正规了,没置订显示也就算了,选择的发帖类别居然为“灌如”。。。。。。